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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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2014948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50200452814454372014948001 |
实施主体 |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03.0 |
事项状态 | 5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0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0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
送达方式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4 |
服务对象 | 1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2 |
通办范围 | 办理形式 | 2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0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网办深度 | 1,2,3,4,5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东昌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3203 电话咨询:0635-8419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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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635-8419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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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东昌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3203
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社部发〔2009〕11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加入外国籍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向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公函。 | 查看原文 |
《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社部发〔2009〕11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加入外国籍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向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公函。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办理 | 留学回国人员回国需要办理多次签证、居留许可或物品进境通关的,可以申办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凭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 5 | 一般应为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 发放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