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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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201491400701 | 实施编码 | 1137150200452814454372014914007 |
实施主体 |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06.0 |
事项状态 | 5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0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0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维护 |
送达方式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4 |
服务对象 | 1,2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2 |
通办范围 | 办理形式 | 2,0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0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网办深度 | 1,2,3,4,5,6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社保大厅7号窗口;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91号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准营1-4号窗口 电话咨询:0635-841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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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635-8419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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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社保大厅7号窗口;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91号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准营1-4号窗口
受理时间: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第八条 第一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查看原文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劳社厅发〔2001〕8号 |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本形式是由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对于有特殊困难不能到银行、邮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或委托社区服务组织送发。目前仍由原行业统筹企业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或由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组织代发养老金的,要立即进行调整和规范,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发放。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办结 | 数据入库 | 0 | 符合条件的审核完成后数据计入系统 | 数据入库 |
审核 |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 0 | 1.是否在申请地参保;2.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 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通过,审核 |
受理 |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 0 | 1.是否在申请地参保;2.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 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通过,审核 |
申请 | 提交材料 | 0 | 1.是否在申请地参保;2.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 受理材料 |